公用面积的分摊和不分摊
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包括套(单元)门以外的室内外楼梯、内外廊、公共门厅、通道、电梯、配电房、设备层、设备用房、结构转换层、技术层、空调机房、消防控制室、为整栋楼层服务的值班警卫室、建筑物内的垃圾房以及空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、电梯机房、水箱间等。
哪些公用面积不能分摊?
不能分摊的公用面积为底层架空层中作为公共使用的机动车库、非机动车库、公共开放空间、城市公共通道、沿街的骑楼作为公用开放使用的建筑面积、消防避难层;为了整栋建筑物使用的配电房;公民防护地下室以及地下车库、地下设备用房等。
建筑面积:指房屋外墙(柱)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,适宜人居房产投资时机,包括阳台、挑檐、地下室、室外楼梯等,适宜人居房产投资,且具备有上盖、结构牢固、层高在2.20米以上的*性建筑。(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的空间的水平面积)
使用面积: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,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。
套内建筑面积: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、套内墙体面积、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构成。
共有建筑面积: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,它应按一定的方式在各产权人之间进行分摊。指为业户出入方便、正常交往、**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、楼梯、电梯间、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加上个单位与楼 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及外墙(包括山墙)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%。